海洋生態環境修復的專業性、復雜性強,如何使用已繳納的修復費用高效開展海洋生態修復工作,成為檢察機關面臨的客觀難題。為更好落實“恢復性司法理念”,檢察機關積極借助“外腦”,邀請專業人士解決專業問題。
為聚焦服務經略海洋戰略,加大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力度,5月15日,日照市檢察院、東港區檢察院就由東港區檢察院辦理的宋某某等人盜采海砂破壞生態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召開海洋生態環境修復專家論證會。
論證會邀請曲阜師范大學法學院老師張連民、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區海洋發展局副局長閆峰、日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區分局林業服務中心主任宋興安等專家學者,針對案件海洋生態環境替代性修復方式的可行性及生態價值等問題進行研討論證,并邀請人民監督員到會監督。市檢察院第五檢察部、東港區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干警參加會議。東港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家亮主持會議。
承辦檢察官向與會人員介紹了基本案情。與會專家結合案件事實充分發表專業意見,經過多輪碰撞和嚴謹、充分的論證,就海洋生態環境替代性修復方式提出初步意見。
此次專家論證會在專業人士的參與和智慧支持下,不僅促進了檢察機關依法公正辦案,也有效提升了海洋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的質效。檢察機關將以此次會議為契機,進一步完善檢察公益訴訟海洋生態環境替代性修復機制,凝聚海洋生態保護合力,以“檢察藍”守護“海洋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