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見證了中華民族輝煌的歷史,是中華民族的代表性符號和中華文明的重要象征,在莒縣境內,就有著一段齊長城遺址。
齊長城是長城的重要組成部分,修筑于春秋戰國時期,是我國現存年代最早的古代長城,被譽為“長城之父”,1987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1977年被確定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1年被確定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莒縣檢察院在開展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時發現,齊長城遺址(莒縣段)的部分區域內散落著游客丟棄的生活垃圾,在文物保護建設控制地帶內,因長期經受行人踩踏和車輛碾壓形成一條土路,不時有機動車輛通行。
經實地勘查、調取文物檔案以及走訪詢問,進一步核實公益受損事實后,莒縣檢察院向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制發了檢察建議,在加強協作配合、履行監管職責、落實文物保護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建議。
收到檢察建議書后,被建議單位立刻研究落實、部署行動,組織人員對區域內的垃圾進行了全面清理,將土路恢復原狀并補植草皮,設置警示標志,安排保護員對穿越長城本體的車輛進行勸離等。經過多方努力,受損區域基本恢復了原貌,但長城保護工作不應止步于此。莒縣檢察院積極聯系各部門單位,組織網格員、黨員干部線上線下宣傳,提高群眾認識;加大資金科技投入,建成視頻監控平臺;依法嚴管嚴查,對損壞行為及時予以嚴厲查處,努力在建立常態長效保護機制上達成共識、形成合力。
“我們與鎮政府聯合對遺址全線進行了排查摸底,對梳理出的幾處問題隱患立查立改,同時設置了5塊保護碑,120根界樁……”在檢察機關回訪調研過程中,有關單位負責同志介紹了長城遺址保護工作的開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效。
下一步,莒縣檢察院將繼續依法能動履職,立足公益訴訟職能,促進各責任單位間的協作聯動,履行好文物保護職責,廣泛開展長城保護宣傳,營造守護長城遺址的良好社會氛圍,在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貢獻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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