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各類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案件對未成年人造成更多傷害,最大限度地保護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近年來,莒縣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加強部門協作聯動,打好“組合拳”,構筑起“檢暉1+2”刑事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護體系,努力搭建保護刑事未成年被害人的社會合作框架。
“1” 即立足主責主業,充分發揮檢察監督職能,給予未成年被害人最大的法律保護
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尤其是成年人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在量刑時從重處罰,并提出不適用緩刑的量刑建議。
充分發揮檢察監督職責。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進行立案監督,2020年,立案監督的一名強奸幼女案被告人一審獲刑。并對辦案程序規范化進行法律監督,針對在詢問未成年被害人無法定代理人或其他合適成年人在場、詢問女性未成年被害人時沒有女性工作人員在場等情況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保障程序合法有效。
推行刑事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全覆蓋。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聘請律師意向,但因經濟困難等原因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司法行政機關法律援助機構可為其提供法律援助。
聯合開展“一站式”詢問。與公安局聯合會簽《關于加強刑事未成年被害人詢問取證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明確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辦理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時詢問取證的操作規范,開展“一站式”詢問,避免對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傷害。
“2” 即對侵害未成年被害人案件的事前預防和事后救濟
事前預防制度
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與婦聯、團縣委、民政局等部門建立日常聯絡機制,規定職能部門工作過程中遇到未成年人受到非正常傷害時要向公安局報案,初查后向檢察院備案,以便提前介入或“一站式”詢問。2020年收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線索3件,均已提前介入。
持續推進普法教育工作。在推進“法治進校園”活動的基礎上,拓寬普法領域、創新普法方式、增加受教育主體,通過普法教育不斷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護能力。同時針對辦案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調整普法內容及方式。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響,積極響應“停課不停學、停學不停教”的要求,采用線上“云教學”的方式,為廣大學生帶來普法教育課。
事后救濟措施
充分運用司法救助,幫助因案致貧的未成年被害人解決生活困難。辦案過程中與控申部門加強聯系,對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狀況進行評估,對因案致貧的被害人依法提供司法救助。
加強心理救濟,開展心理疏導。在辦案中遇到的因案導致心理創傷的未成年人,積極與縣精神衛生中心聯系,請專門的心理治療專家對其進行治療,或向市檢察院匯報,請市精神衛生中心專家進行治療。
充分調動社會力量,進行社會幫扶。對因案致貧、致困的未成年被害人,與其所在鄉鎮黨委、民政、教育等部門進行溝通,助其維持生活、完成學業、實現就業。與愛心企業簽訂觀護幫教協議,建立觀護幫教基地,對涉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未成年被害人進行社會化觀護幫教。
增強責任意識,做好案件回訪等工作。對結案的涉未成年人案件進行案件回訪,為家庭困難的未成年人提供幫助。
下一步,莒縣檢察院將充分發揮檢察職能,進一步完善“檢暉1+2”刑事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護體系,促進“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工作落地生根,為平安建設、社會治理作出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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