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及《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山東省公安廳關于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實施辦法》,3月11日,市、縣兩級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同步舉行“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揭牌儀式,全市6個“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正式啟用。
日照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李剛,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小玉為“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揭牌。
李剛副市長在致辭中指出,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的設立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需要。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的成立和啟用,將為公安機關依法高效開展偵查、檢察機關全面履行監督職能提供有力保障,進一步提升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水平和檢察監督能力,更好的保障辦理刑事案件質效。
王小玉檢察長在致辭中表示,多年來,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積極適應民主法治建設的新發展和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新期待,堅持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執法司法規范化建設得到持續增強,執法司法公信力有了顯著提升。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的設立,對于進一步推動提升公安執法和檢察監督規范化水平,提升刑事案件辦理質效,構建“指控犯罪共同體”工作格局具有重要意義。全市檢察機關將切實把雙贏多贏共贏理念貫穿到辦案全過程,真正用好偵查監督和協作配合辦公室這個平臺,持續增進合作共識,規范履行監督職責,強化日常協作配合,確保偵查監督和協作配合機制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揭牌儀式上,李剛副市長和王小玉檢察長還簽署了《日照市人民檢察院日照市公安局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工作方案》。參會人員就建立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工作機制進行探討,明確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工作職責,并就推進內外監督銜接、完善聯席會議制度、開展同堂培訓等問題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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