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官微、《檢察日報》點贊日照檢察這項工作
8月27日,日照檢察工作獲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檢察日報》等關注報道。
在“水房”里,他轉移贓款上千萬元
“遍地是黃金”“緬北的賭場一個月最少賺三四萬元”……一位經常去店里吃飯的“老板”出手闊綽看似無意的閑談卻引起了廚師唐某的注意
他本在國外干廚師,因被到店用餐的闊綽“老板”所吸引,在對方的安排下到了緬甸詐騙園區,經過一個月的崗前培訓被安排到了“水房”(特指負責將贓款洗白的工作),負責轉移詐騙資金。2024年3月,山東省五蓮縣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唐某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唐某有期徒刑六年五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
8月1日,該案被列入“兩高一部”發布的依法懲治跨境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典型案例。
網上被騙
多名被害人報案
“您好,我是某平臺客服,近期您購買的日用品有質量問題,符合申請退款的條件,請按如下操作申請退款……”2021年5月的一天,家住五蓮縣的阿文收到了一條短信,發現短信中描述的就是自己前不久在網站下單購買的商品。看到短信時,阿文還感慨現在的商家對質量要求高、信譽好,卻沒想到這只是騙局的開始。
于是,阿文按照短信上的要求添加了客服的聯系方式,客服先是詢問阿文的身份和商品等信息,聲稱可以為阿文辦理退款并且申請補償,并引導阿文下載了某款聊天軟件,要求在新的聊天軟件上指導退款事宜。阿文深信不疑,在客服的步步引導下,先后多次被要求以“保證金”“解鎖費”“信譽押金”的名目向對方轉賬匯款5萬元,對方聲稱只是暫時作為驗證使用,操作成功后會即時返還。阿文操作完畢,等待數小時后仍沒有收到返款。
阿文通過該聊天軟件試圖聯系對方時,等來的卻是“消息無法發送”“對方拒收消息”的提示。阿文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遂向公安機關報案。五蓮縣公安局通過網上巡查發現,轄區有多名群眾在接到此類短信后上當受騙。
五蓮縣公安局立案后,以被害人提供的轉賬卡號為切入點,層層摸排被騙錢款流向,最終確定被騙錢款流入了唐某控制下的犯罪團伙的洗錢賬戶,并迅速鎖定唐某團伙的犯罪事實。
高薪誘惑
加入詐騙團伙
“他問我要不要去賭場闖闖,我一聽掙錢多就答應去了。”唐某交代說。唐某初中畢業后,一直干廚師,2017年9月,經相熟朋友介紹,辦理護照去柬埔寨從事餐飲行業。“遍地是黃金”“緬北的賭場一個月最少賺三四萬元”……從事餐飲工作期間,一位經常去店里吃飯的“老板”出手闊綽,看似無意的閑談,卻引起了唐某的注意。
隨后,在該“老板”的安排下,唐某與另外十幾個人乘坐面包車輾轉越南和老撾,來到緬甸,被送往緬北“金像城”。唐某說:“這個‘金像城’其實是一個電詐園區的代號。”
“沒想到被賣到了電詐園區做電詐業務,不干的話就會被打,想著反正也回不去,我就這樣做下去了。”在“金像城”,唐某被分到了一個做“殺豬盤”的詐騙公司。
經過一個多月的“崗前”培訓,唐某收到一本詐騙“兵法”。后來,其被安排到“水房”洗錢,主要負責聯系國內“跑分”人員將詐騙資金轉移,并進行洗白。
詐騙團伙分工明確,有人負責在社交媒體上給用戶點贊,發現有用戶回復后,就把該用戶推給團伙中的其他人員與其繼續聊天,取得用戶信任后,這些人員就開始采用推薦股票、冒充網絡平臺客服等手段,以各種名目誘導被害人轉賬。他們先把詐騙錢款轉到一級卡,再轉到二級卡,然后開始洗錢。
為了提升“業績”,自2021年4月開始,唐某在網上招攬“跑分”人員。經查,唐某先后在多個電信網絡詐騙窩點通過網絡召集、組織國內“跑分”人員和“卡農”,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轉移資金等幫助,利用銀行賬戶轉移資金1153萬余元,關聯全國電信網絡詐騙案件60余起,詐騙數額173萬余元。
綜合審查
精準指控犯罪
2023年夏,唐某得知自己已被我國公安機關通緝,在詐騙窩點期間多次向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表示回國自首意愿。同年10月,緬北地區“西鵝”電詐窩點因戰亂解散,唐某趁亂逃回國內,入境時被邊防口岸民警查獲,后被移交至五蓮縣公安局。
2024年2月,五蓮縣公安局以唐某涉嫌詐騙罪移送五蓮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迅速組建專門辦案團隊,針對案件疑點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完善證據鏈條,于3月以唐某涉嫌詐騙罪起訴至法院。
唐某的辯護人提出,唐某在詐騙窩點被他人毆打,屬于脅從犯,應當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辦案檢察官通過審查犯罪嫌疑人供述、提供的照片等證據,結合唐某出境目的、在詐騙窩點時的活動特點等其他證據,經綜合分析后認為,唐某在詐騙窩點期間積極發揮作用,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轉移資金提供幫助,其通信工具未被他人控制,可以與外界自由聯系,所受體罰并未達到被脅迫參加犯罪的程度,不宜認定為脅從犯,綜合考慮其犯罪事實情節,應以詐騙罪論處。法院經審理采納檢察機關的指控意見,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