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秦曉涵 通訊員 王飛
8月30日,當記者來到市檢察院行政裝備處車輛管理科辦公室時,看到車管科科長葛洪明正在通過點擊手機上的軟件來實現“一鍵派車”,這個“神奇軟件”就是今年上半年全市檢察機關統一投入使用的“檢務通”手機辦公系統。
“屏幕上方是出差人、出差事由、車號等派車基本信息,下方是部門負責人、分管檢察長等負責領導的意見。”葛洪明告訴記者,手機派車作為“檢務通”手機辦公系統的一部分,操作步驟十分簡單,從用車人申請到分管檢察長批準,再到行裝處的統一調度安排,一切盡在掌握,公開透明,方便高效,有效加強了監督管理。
管理有序得益于制度規范。事實上,在對車輛的制度管理方面,市檢察院下了不少工夫。
該院制定出臺的《日照市人民檢察院公務派車管理暫行辦法》,從“人管車”蛻變成“制度管車”,對車輛使用管理、駕駛員管理、車輛維修等進行了明確規定,其中特別明確了院黨組成員、部門干警公務用車審批程序,從制度上杜絕了公車私用等違規使用車輛現象。
駕駛員管理的重要性不可忽視,該院也高度重視。“我們院通過人社局勞務派遣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駕駛員。”葛洪明介紹說,“經過筆試、面試和專業技能等環節的層層選拔,5名專職駕駛員脫穎而出。”為加強駕駛員安全和駕駛技能教育,該院每周都會召開駕駛員安全例會,不定期舉辦安全教育講座,并主動聯系交警部門在全院開展有針對性的交通法規學習與培訓。
“除了制度規范管理車輛,我們還十分注重加強內部監督。”行裝處處長張偉告訴記者。
為更好的規范車輛管理,車管科到每個部門征求對車輛管理的意見建議,并由各部門對駕駛員的服務態度、駕駛技術、工作紀律和遵章守法等四個方面進行打分測評,針對各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相應改進和提升。
與此同時,所有公務車輛都由車管科集中調配,使用GPS監控車輛行駛狀況,實行定點加油、定點維修、定點停放,逐車建立行駛檔案。每月由內部審計小組對每輛車的行駛里程、燃油、維修等事項進行審計監督,并通過內部辦公系統對每個部門的用車情況進行公示。
“強化車輛管理是檢察工作的重要保障,只有用制度管理車輛,才能實現辦案有保障、管理有統籌的良好局面。”張偉如是說。
(詳見2015年9月3日《日照日報》B1版、9月16日《山東法制報》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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