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輕微刑事案件組辦案數年,令我印象深刻的案件不在少數,但一起發生在夫妻之間的交通肇事案件,卻讓我始終記憶猶新,也正是這起案件的辦理,進一步加深了我對“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理解。
這是一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件。2019年的一天,某村村民周某駕駛三輪電動車載其丈夫孫某經過路面減速帶時,因操作不當致使三輪車側翻,造成孫某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周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我仔細審查了全部案卷材料,并對周某進行訊問,其如實供述了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實。案發后,周某悲痛萬分,一直在現場等候,與醫護人員將其丈夫送往醫院搶救,具有投案自首情節,表示自愿認罪認罰。
辦案過程中,我進一步了解到,周某已年近70歲,與被害人孫某育有二女一子。一家人原本生活幸福美滿,卻由于自己操作不當釀成悲劇,導致丈夫身亡。突如其來的打擊令周某沉浸在悲痛與自責中無法自拔,精神狀態出現異常,生活不能自理。
而對被害人子女來說,一位至親已經離去,他們不愿看到母親承受更多痛苦,三位子女共同出具了情真意切、合情合理的書面諒解書,希望對其母親從輕處理。
案件事實清楚、法律規定明確,這個案件辦理起來并不復雜。但面對這樣一起“特殊”的案件,如果簡單機械適用法律規定,對嫌疑人周某一訴了之,必將使其遭受更加沉重的打擊,對這個家庭來說也無疑是雪上加霜。想到這里,我更加明確了一個信念,那就是“小案”不能小辦。
我書面核實了其子女出具諒解書的真實性,并且聽取了本人的意見。鑒于周某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經檢委會研究,最終對周某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決定。
“都說律法無情,原來法亦有情,感謝檢察院溫情司法辦案,最大程度減少我們一家人的痛苦!痹诘弥鄬Σ黄鹪V決定后,周某子女的言語中滿是感動,也令我感慨萬分。本案的辦理過程中,我們綜合“天理國法人情”,運用釋法說理、刑事和解等方式,將“認罪認罰從寬”真正落到實處,避免遭受苦難的家庭承受二次打擊,達到了良好辦案效果。
我們辦理的不僅是案件,更是別人的人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始終牢記初心使命,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如我在訴”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將司法剛性和柔性結合,實現法理情的有機統一,讓公平正義更加可觸可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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